刘泉 1973年出生,1997年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,每月收入不到三千元,是全家的主要经济来源,妻子下岗后,靠打工每月有千余元收入,他们16岁的女儿因病休学在家,家庭生活比较困难。2011年12月12日早上8点左右,刘泉在武昌新生路路口载上一名乘客,客人下车后,刘泉这才注意到后座有个手提袋。将手提袋打开后,刘泉发现里面足足十扎面值1000元的港币。是悄悄拿回家?还是送还失主?刘泉毫不犹豫选择了后者,他马上跟警方联系,把钱送到了公交分局机动大队。后经民警查证核实,将这100万元港币还给了失主。
刘泉其实家庭并不富裕,一家5口至今还挤在一套82平方米的房子里生活。但他面对这百万元巨款,首先想到的是“丢钱的人不知急成什么样”,正是这种发自心底的朴素人性,使得刘泉在第一时间没有犹豫,做出了拾金不昧的选择。事后,刘泉所开的车由2星级升为4星级,被评为2012年湖北省十大好人。
刘泉说:“今后再碰到这种事,还会一如既往,不仅要让我的孩子这样做,还要号召身边更多的朋友都这么做。”